尊敬的各位同学:
为树立良好的院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央第十六号文件的精神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对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的规定,决定评选我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在2022-2023学年期间,因转专业、休退学、复学、跳级、降级等学籍异动未能在同一专业完成完整学年修读的学生,不得参评该荣誉称号评选。
二、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行政班学生总数的8%以内;
“优秀三好学生”:行政班学生总数2%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行政班学生总数2%以内。
各班级人数以扣除未就读完整学年的班级人数为准,各班参评百分比按参评人数四舍五入提取且保证每班至少1个名额。为规范各院系报送人数,现将名额直接计算得出,具体见附件“2022-2023学年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见 http://xgb.xujc.cn/2016/0420/c1985a31281/page.htm
四、评选办法
首先计算出参评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以及第二学期所有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两个学期的平均排名比率,具体计算方法:(第一学期排名/测评人数+第二学期排名/测评人数)/2,对这些同学根据排名比率进行再次排名,最后根据评选比例确定评优候选人范围,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三项荣誉称号在班级范围内没有满足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申报、留空。各班级之间名额不可转让。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把关。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学工平台中的“荣誉称号评选申请”应用,在11月15日前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操作见附件word荣誉称号申请填报说明。而后,请各院系辅导员于11月20日前对申请学生在学工平台执行审批,辅导员审批操作见附件word“荣誉称号辅导员审核操作说明”。
六、特别提醒
本次荣誉称号评审工作不再要求各院系提交公示名单表,学生申请、院系推荐人员信息以学工平台导出为准,务必做好学生申请通知、申请信息审核工作,避免发生学生过期申请、辅导员未审核、错误审核等情况。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荣誉称号评选班级名额分配.xls附件2:荣誉称号评选申请填报说明(学生版).docx附件3:荣誉称号辅导员审核操作说明(辅导员版).docx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