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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现开始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http://xgb.xujc.cn/2016/0420/c1985a31280/page.htm。 

一、注意事项如下: 

1.四年制在校毕业生中凡从大一到大三3个学年获得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4次以上(含4次)、其中至少有获得2次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者,以及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入围评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在《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等级; 

(4)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6)截至评选时,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7)在校期间修满所规定学分; 

(8)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中没有学分重取课程(指必修课); 

(9)截至评选时,所有学费、住宿费已缴交完毕。 

2.我院系当选优秀毕业生的为本系当前在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 8%(小数点取四舍五入),以此计算,我院系各专业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请各位申请人于12月16日(周五)17:00前过学工平台申请填写、并将附件中 “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版提交给各自辅导员,命名方式:院系--学生名字,如 会计与金融学院--周莉。【请务必保证各位申请人有通过学工平台申请填写并由相应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同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申请表与学工平台填写二者缺一则视为放弃申请、推荐,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建议予以驳回,以便学生及时知晓辅导员审核进度及意见。】

二、特别说明 

1.学生获奖材料证明的复印件:校内奖项(如: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等等,包括系内荣誉)不需要附证明或证书的印件,在表格中说明即可,由各位辅导员确保其真实性。在校外有获得奖励的,需将有关证明复印附在纸版申请表格之后。 

2.院系推荐意见:不可只写“同意推荐”,应简要写明学生的表现或推荐理由, 需加盖院系公章。 

3.学生填表推荐使用word输入后打印的方式,但应注意调整好字体与内容,表格大小需控制在一张A4纸范围内。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学工平台中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应用,填报个人信息。要求已经通过院系推选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必须在学工平台填报、辅导员点击“同意”按钮审核,学生表单会提交至下一节点学工部,最终的公示名单以学工平台导出并与纸质版提交材料一致者为准,二者缺一则申报无效。关于平台的使用遇到任何问题可联系苗伟平6288799或王磊6288453。

5.由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较早,可能会有获评学生在之后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如 毕业论文不能通过,使用违章电器、酗酒闹事等其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身份的行为,发现此类情况的学生请各院系立即汇报给院系教学主管并报送批复,对已获评的学生撤销“优秀毕业生”荣誉。

 

附件2:学工平台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模块填报说明

附件3:院系-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学工平台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模块填报说明.docx

附件3:院系--学生名字--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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