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本学期初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1-2022学年立项的项目(包括院系培养项目)以及以往延期的项目,(已在中期检查时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除外)。纳入本次结题验收的具体项目名单列表请见附件1:《(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二、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结题材料提交
院系组织本单位各项目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2)及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若需要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等变更,请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
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电子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如有)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打包(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发送到safkczx@163.com。
2.经费报销材料提交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以进行经费报销,项目组需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见附件5),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见附件6)准备相关报销材料,超过100元的支出项目均需提供相应的付款或转账记录。指导教师须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院系须对耗材、仪器等入库单进行审核、签字并负责将可再利用的设备进行回收保管。
对于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待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其报销材料于11月1日起开始提交审核,经过指导教师签字、院(系)审核后由学生直接提交至教学促进部。(校级以上项目报销结束后,院系经费仍有余额则可支持院级培育项目开支(需提供结题证明))
[金山文档]附件1:(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院系填).xls
[金山文档]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金山文档]附件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学生填).doc
[金山文档]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docx
[金山文档]附件6: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docx
责任编辑 宣传中心 杨杰